1月16日,临沂市人民政府召开《临沂市临沂市会展业促进办法》新闻发布会。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邵泽玉、市商务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张琦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、审议修改过程、主要内容特点和贯彻实施措施。该办法经2019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
《办法》主要对全市会展行业规划、会展专项资金设立和使用管理、会展人才培养和引进、场馆规划和建设、重大会展活动指导服务、政府部门提供的会展服务、会展合作交流、引导会展业品牌化、信息化和国际化发展及会展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。《办法》建立了重大会展活动引导服务制度,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会展管理与服务职责,重点规范了会展业安全生产,对我市会展业未来发展方向做出前瞻性的指引。办法的出台,对我市提升与创新会展业发展,引导中小型展会向专业化、规模化发展,支持成熟型展会向品牌化、国际化发展,推动会展业提质增量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,并将对巩固保持我市会展业先发优势,加快建设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